南方日报讯 (记者/昌道励)广州市服务性制造业集聚区·3D打印产业园日前落户荔湾,落户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。日前,荔湾区经济贸易局发布了《荔湾区3D打印产业发展资金补贴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,即日起至11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。
一次性落户补贴最高30万元
征求意见稿显示,补贴的企业应为落户在荔湾区内经省、市、区认定的3D打印产业园区里的3D打印企业及3D打印相关的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。由广州市3D打印技术产业联盟(协会)和荔湾区经贸局将对申报企业在行业的地位、创新性、成长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,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分三个档次,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、20万元和10万元的落户补贴。
对于园区里租赁物业作为经营场所(不含仓储)的企业,荔湾将按照实际租赁面积,实行阶梯式租金补贴。比如,实际租赁面积100平方米以内(含100平方米)部分,按实际租赁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租金补贴。实际租赁面积10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(含200平方米)部分,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贴等。而实际租赁面积超出1000平方米部分不给予补贴。场地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申请一次。
每年30万元补助3D打印产业技术联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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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令人关注的是财政专项扶持资金。荔湾将根据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给予奖励。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可以奖励100万元。对于在3D打印产业园区已落户、新设立或由荔湾区外新迁入园区的企业,前2个完整纳税年度,按企业对区财政贡献的全额给予奖励,后1个完整纳税年度则按企业对区财政贡献的50%给予奖励。
而对于从荔湾区内迁入3D打印产业园区的企业,则以迁入园区当年对区财政贡献额为基数,迁入后前2个完整纳税年度,按企业对区财政贡献的增量的全额给予奖励,后1个完整纳税年度则按企业对区财政贡献的增量的50%给予奖励。
值得注意的是,荔湾区还会给予广州市3D打印技术产业联盟(协会)资金补助。2014年—2016年,每年安排30万元的工作经费,用于联盟(协会)搭建荔湾区3D打印服务平台,开展3D打印产业专题讲座、行业交流、业务培训、参加展览、融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,打造3D打印产业集聚区等。
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3日。如对该办法有意见,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荔湾区经济贸易局策划项目科,联系电话:81516681,电子邮箱:.ipc.liwan@gmail.com